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安阳市永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410527100004471)
本院受理原告程路常诉安阳市永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诉讼风险提示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偿还247676.33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0年1月6日8 时30 分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承办人:申学风 联系电话:0372—7768051
邮编:456300
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南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