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 日下午,河南省内黄县法院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干警就远离非法集资等内容对辖区群众进行上门走访、普法宣传,特别是对于专门针对老年人进行典型诈骗的“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进行普法。
该院结合审判实际总结了以下几种常见的非法集资犯罪类型,希望广大居民提高警惕:
“假冒银行型”,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执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虚构担保型”,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境外投资型”,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假借养老型”,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等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网络投资型”,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餐饮投资型”,以实体餐饮店为载体,向社会公开宣传门店会员卡、储值卡等,并承诺一定期限内给付分红回报,后由于资金链断裂等各种原因,无法返还本息。
内黄县法院温馨提醒大家:遇到上述类型的“投资”,一定要抵住诱惑,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认真思考高利背后可能存在的“猫腻”,切不可轻易投资。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类似的“低投入,高回报投资”请您在第一时间报警,让我们一起来携手创建平安内黄、和谐内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