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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法官寒风中勘验土地,化解土地承包纠纷

  发布时间:2013-10-31 17:34:37


    10月底的豫北,已是秋末冬初,天气十分寒冷。10月30日下午,内黄县法院民三庭法官康运庄携两名干警,顶着凌冽的寒风,深入乡间地头,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验,以实际行动为百姓排忧解难,受到广泛好评。

    村民黄同顺和黄田明是内黄县东庄镇汉晁村村民。两人同住一村,又有些亲戚关系,情如兄弟。因此,在1989年黄同顺举家迁移至临县谋生时,将土地交与黄天明代为管理。当时,双方并未提及土地地亩数及土地承包费的问题,只是约定由黄天明每年给黄同顺母亲200斤小麦。随着年岁的增长和在外谋生难度的增加,今年年初,黄同顺决定返回家乡,并提出让黄天明返还其土地。由于当年双方并未明确提及土地亩数,加上在黄同顺外出期间,村委会曾对承包地进行过调整,双方对归还土地的亩数产生了分歧。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黄同顺起诉到了法院。案件转到康法官手中后,康法官第一时间约见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

    当得知双方当事人对村委会作出的勘验结果不甚满意时,为了尽快解决案件,康法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勘验。10月30日下午,本着平等自愿,定纷止争的原则,康法官一行三人冒着寒风亲赴汉晁村勘验土地并进行调解。由于地块较多,来回奔走于乡间地头,年轻干警甚至当事人都有些烦躁。在勘验第五块地时,由于地基线不清晰的原因,一方当事人情绪极其激动,甚至开始阻挠干警测量,康法官不顾渐晚的天色,当即叫停测量工作,对当事人进行思想工作。经过康法官耐心的劝解,当事人终于同意继续测量。经过一下午的辛苦努力,法院终于对涉案的六块土地进行了细致勘验,双方当事人均对此次勘验结果表示满意。

    在勘测过程中,康法官还是不忘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当勘验结束时,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初步调解意见,案件将很快完结。

    近年来,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涉农纠纷,内黄县法院法官主动上门进行案件调解,深入乡间地头,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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