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黄法院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以“争创一流审判业绩,建设一流法院队伍”为目标,坚持严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真抓实干,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了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4月29日,在内黄县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暨“五四”表彰大会上,该院刑庭副庭长张明霞同志荣获第七届“内黄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6月29日,在内黄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暨“十佳”农村支部书记、共产党员、大学生村干部表彰大会上,该院民一庭审判员姚建民同志荣获内黄县“十佳”共产党员荣誉称号。7月8日,内黄法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向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学习活动,再次掀起学习先进典型的高潮。
张明霞,内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95年经考试调入内黄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城关法庭、经济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该同志到法院工作以来,能够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工作主题,公正高效司法,廉洁文明办案,周到热情服务,诚恳踏实做人。1999年以来,她共审结各类民事、刑事案件600余件,所审理的案件均做到了“四无”:即无超审限、无改判、无错案、无矛盾激化,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为此,她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曾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荣获“满意杯”、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6被评为安阳市十佳青年法官,2007年被评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个人,2008年荣立个人二等功。
姚建民,内黄县法院民一庭审判员,1992年6月调入法院,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姚建民同志参加法院工作十七年来,牢记宗旨、心系人民,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以坚强的党性、优异的业绩和崇高的精神,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他曾先后8次获得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在审判工作中,他注重辨法析理,深入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服判息诉,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十几年来,姚建民同志共审理各类案件1100余件,经调解结案和当事人主动撤诉的就占78%,所有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超审限,当事人无一上访,无一申诉,深受当事人、领导和同志们的称赞。
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是新时期内黄法院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是全院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先进典型,是全院广大干警学习的榜样。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业绩,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现了一名普通党员的人生价值。内黄法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
要学习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牢记党的宗旨,深情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始终不渝的追求。
要学习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树立公正廉洁良好形象。
要学习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扎根基层、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坚持以党的事业为重,不计得失,不讲条件,对本职工作无限热爱,对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工作在前、吃苦在先,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乐于奉献。
要学习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职业本领。自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以实现司法公正为最高价值追求,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努力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自觉做司法公正的坚定维护者。
内黄法院党组要求全院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认真学习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向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和谐司法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务求实效。要把学习张明霞和姚建民同志与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年”活动结合起来,明确努力方向,真正从思想上、作风上有一个大的转变和提高,进一步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中掀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营造真抓实干、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平安内黄”、“和谐内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