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情理结合 法官挽救再婚家庭

  发布时间:2015-05-18 10:45:32


    五月初,内黄县法院东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再婚当事人要求离婚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

家住东庄镇的原告董某与前妻离婚后,经人介绍与丈夫去世多年的被告赵某相识,两人接触后,发觉对方都是不错,董某带着儿子,赵某带着女儿,双方组成了新的家庭,四口之家平淡幸福的生活着。

直到四月的一天,内黄县法院东庄法庭两位法官把一纸传票向被告董某送达时,赵某才知道,丈夫董某在法院起诉,要跟她离婚。

    听了赵某的描述,承办法官张永杰才发现,这个案件并不像以往的很多离婚案件那样,双方矛盾激化,没有复合可能, 反而这个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有较好的感情基础,有调解和好的可能。

     在经过了多次仔细阅卷和到当事人家中走访调查,张永杰发现,双方结婚后,虽说感情不错,几乎没有出现争吵、打骂等情形,并且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子女也都很好,但是董某外出跑长途货车,赵某也出去打工,双方聚少离多,缺少沟通是双方产生隔阂的重要原因。

    发现问题的症结之后,张永杰法官迅速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的过程中,他让双方认识到了重组家庭的不易,并且从两个人的性格、两个人的孩子发展等角度,跟当事人充分交流,最后双方都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会给对方充分的尊重和理解。

    这样,一起再婚家庭又离婚的案件,被张永杰法官化解了,双反刚重归于好。

    事后,原告董某说:“我当时想要离婚其实也是一时起意,要不是张法官耐心劝说,我这个家庭可能就又不完整了,以后我一定听张法官的话,不再提离婚了。”

责任编辑:刘森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