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内黄县法院联合残联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5-06-05 09:20:40



内黄县法院联合残联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协调会

    2015年6月4日上午,内黄县法院和县残联在法院三楼会议室联合召开残保金征收工作协调会,内黄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兰君,县残联杨建平理事长杨建平,政府办及二十余家涉保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建平理事长介绍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必要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途,交纳的法律依据、征收标准和如何征收以及一些国外(如美国、澳大利亚)的做法和征收标准。

    王兰君副院长充分肯定了企业对残疾人事业作出的贡献。并强调,保障金征收对于维护残疾人合法劳动权利、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体现了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高度关爱。在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重视并做好这项工作。

    最后,县政府表示:县残联要主动沟通、积极协作,形成保障金征收的工作合力。要采取多样的宣传形式,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征收保障金的目的和意义,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和自觉缴纳保障金的舆论氛围。同时指出,残保金的征收不仅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还是企业回馈社会的一种形式,是政府扶持民生的一项重要工程。希望大家提高认识,形成“关爱残疾人、保护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对残疾人工作的认识,明白了征收残疾人保障金的目的和意义,增强了企业在社会中的责任意识,今后要积极履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交纳工作,为内黄县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内黄贡献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宋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