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执结了一起特殊的抚养权纠纷案件,让一对久别的母子终于能够团圆。
汪某和乔某于2010年农历11月18日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证,育有一子汪小某,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法院判决孩子汪小某归女方抚养。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近半年,男方一直将孩子藏匿家中,坚决不还给母亲,双方为小孩的抚养权曾大打出手,女方带去接小孩的车辆也被男方家砸坏,双方矛盾激烈。乔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内黄县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执行中了解到,汪某和乔某均为残疾人,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都无再结婚的打算,孩子对双方来说都是以后生活的精神支柱。为申请人权益的实现,该院执行干警先后十余次到被执行人家中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思想劝导,但被执行人固执己见,不肯配合,被执行人父亲还召集亲戚、街坊邻居对执行人员进行语言围攻,扬言谁把小孩夺走就和谁拼命。与此同时,看不到孩子的申请人乔某情绪激动,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甚至在法院门口拦车,致使该案件遭遇瓶颈。为了使执行继续开展,执行干警和申请人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寻找,仍未找到小男孩。而小孩已经到了入学年龄,为躲避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家人带孩子东躲西藏,致使孩子无法接受教育。
是否有利孩子的健康成长一直是该案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决不使用强硬措施,坚持思想感化教育,最大程度呵护孩子幼小心灵,未来孩子的成长之路牵动着执行干警的心。执行干警积极与当地村委会沟通协调,通过大队干部出面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寻求申请人的理解,执行干警从子女的生长环境、人身依附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后不会改变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等多方面分析劝告,“夫妻”双方都有尽量减小对孩子伤害的义务。
最终,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在当地村委会配合支持下,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孩子归汪某抚养,汪某给予乔某一定的经济帮助,承诺绝不阻碍乔某的探视,并保证每星期抽一天时间让男方和孩子待在一起,联系感情。原本不可化解的矛盾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终于得到妥善解决,看到孩子扑进母亲的怀抱中。执行干警们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