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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组织公安干警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15-07-24 18:05:22




    为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提升案件质量,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2015年7月20日上午,内黄县法院组织公安干警旁听了一起由院党组成员、主管副院长王兰君担任审判长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的庭审。

    2015年4月29日下午,汤阴县古贤乡后路村村民周某因口角与同村村民发生打架。5月21日,汤阴县公安局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周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于6月8日向内黄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汤阴县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7月20日上午,内黄县法院对周某治安行政处罚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行政处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对争议问题进行了多轮交锋,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张,法庭秩序井然有序。

    庭审结束后,汤阴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张景顺表示,该局公安干警虽然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工作,但对案件进入到诉讼阶段的程序并不了解,这次庭审使公安干警对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有了直观的了解,增强了在办案工作中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能有效地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王兰君院长指出,近年来行政案件呈上升趋势,为了督促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内黄县法院在今后的行政审判中会加大与各个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把组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活动作为增强行政机关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着力点。

责任编辑: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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