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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法院集中打击拒执犯罪立竿见影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5-07-27 08:55:16


    2015年7月24日上午,内黄法院出动宣传车,在县城就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活动进行法律宣传,营造声势。当日上午,以李某超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内黄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迫于强大的压力,当日下午,李某超的亲属就代表李某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将判决履行完毕。

    2011年2月4日,李某超醉酒驾驶面包车,将骑电动车的张某阳撞伤后,又与停在公路北侧的另一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内黄县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超负事故主要责任。之后,因赔偿问题李某超被告上法庭。内黄县法院于2011年8月31日判决李某超赔偿原告人民币18万余元;并于2011年7月14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超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内黄县法院2011年11月10日立案执行,多次到李某超家去督促其执行判决,但李某超避而不见,长期躲避、逃避执行。

    内黄县法院利用信息化建设,通过网上查询,查到了李某超的存款线索和暂住地,于2015年7月10日在北京将李某超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李某超仍以没钱为借口软磨硬抗,其实是在等拘留期满便逃之夭夭。2015年7月24日上午,以为法院已无计可施的李某超,等来的却是内黄县公安局的刑事拘留书。此时,走进看守所大门的李某超才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机关算尽的李某超及其家人终于低下了头,当日下午便将判决履行完毕。目前,李某超已被内黄县公安局已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愿老赖们能以此为戒,遵纪守法。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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