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内黄法院一案件被执行人付某某在外地因被拒绝购买高铁票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承诺从外地回来后主动履行判决。10月26日,付某某如约来到内黄县法院,主动履行了判决。
内黄县法院于2015年5月11日立案执行申某某与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公告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被执行人付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四查”,即付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信息、房产情况、股权,但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程序进入僵局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将执行人付某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10月22日,执行法官接到了在外地打工的付某某的电话,询问自己为何在购买高铁票时被拒,执行法官耐心的向她明理释法,告知她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如不履行生效判决,今后在出行时乘坐高铁、飞机以及贷款等方面都受限制,而且在社会上也是不诚信人,付某某当即表态,我要做诚信人,等过几天我回内黄后会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