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结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尊严。
2014年,原告张某等八人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向内黄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支付原告张某等八人一万多的工资。
经法院审判,判决被告李某支付原告张某等八人工资13150元,被告李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拒不履行。原告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内黄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申请人李某家进行强制执行,但均未见到李某本人。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内黄法院执行干警借助执行查控系统,查找被申请人李某财产线索,并直接将案款划扣到了内黄法院账户。经办此案的干警还对被申请人李某进行说服教育,最终李某认错服判。内黄县法院对涉民工案件加大力度,切实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亲民爱民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