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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无所依揪人心 执行调解终圆满

  发布时间:2017-08-27 16:33:07


    在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记者见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老人紧紧握住执行局副局长王书民的手说;“让我怎么感谢你们呀,是你们让我这70多岁的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老人姓任,70多岁,是高堤乡敬老院退休职工,以前每月都靠1千元的退休金维持生活,老人的老伴去世后,老人就跟着儿子任某某生活,把每月的退休金和2亩耕地都给了儿子和媳妇。就在老人将“大权”上交后,儿子和媳妇却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不管不顾,老人一气之下将任谋谋和媳妇蒋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二被告退还老人工资卡,并每月给老人20斤大米10斤植物油。法院判决后,二被告拒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王书民知道此案件后,迅速阅卷了解案情后,驱车30多里来到高堤乡任某某的家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王书民的劝导下任某某和蒋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取得老人的谅解下主动将老人接回自己的家里,和老人同吃同住,并保证以后会善待老人。

    王书民介绍说;“现在这种赡养案件不太多,作为法官尽量去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内在矛盾,只有家庭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才能进步。”

    据了解,内黄县人民法院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不断探索对赡养案件调解的新方法,深入案发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及时执行,充分考虑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加大调解和谐力度,力促案结事了,实现了社会和谐、当事人家庭和谐的双赢目标,受到社会各界的称赞。

责任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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