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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无地方保护主义

  发布时间:2017-08-26 16:48:01


    一大清早,申请执行人苏某就给内黄县法院执行局送来了锦旗“秉公执法,依法维护外地商人权益”,见人就讲:“虽然我现在还没有收到一分钱案件款,但是我给内黄县法院点赞,在这执行案件没有地方保护主义。”

    2014年5月苏某作为某公司的营业员给被执行人张某送饲料,货到后张某没有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要张某未支付,该款苏某代张某向公司付清,后苏某将张某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但是一直找不到张某,苏某也到处寻找张某下落无果,法院也查询不到张某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申请人苏某一直有这样的思想,认为自己是外地人,内黄县法院保护当地人的利益,故意不主动执行。在内黄法院的“夏季雷霆”行动中,执行局干警在执行现场接听苏某的电话,得知被执行人张某躲在安阳一建筑工地消息,法院执行干警首先想到要维护外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果断出警,重拳打击,不怕辛苦,跨地区作战,在最短的时间组织警力到“老赖”藏身之地将其绳之以法。申请人苏某激动的不停讲到:“我怕我是濮阳人,你们会地方保护你们本地人,看来是我想多了,想错了,我谢谢内黄县人民法院,真是谢谢了”。

责任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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