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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无视判决 拒执罪名加于其身

发布时间:2017-10-17 09:53:17


    近日,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单位法人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并对执行干警说:“你院赶快联系申请执行人,我公司现在就偿还债务,现在就缴纳罚款”。落实后得知,我院将该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后,内黄县公安局电话通知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后迫于压力主动来法院履行判决。

    我院依据甲公司的申请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乙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乙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也未向我院申报公司财产情况,并逃避法院执行。我院到乙公司现场调查,一直正常经营,且该公司有办公楼、塔吊、厂房、机器设备等,该公司将公司承租的部分土地转租给他人收取租金,该公司完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对法律的公然挑战,情节严重,我院将该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内黄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在法律的强大压力下,该公司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一起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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