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内黄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被告人18名。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先后成立郑州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某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微信商城、淘宝返利商城代运营的方式实施诈骗,由张某负责提供诈骗使用的技术、合同、话术等,公司逐步形成老板、经理、队长、业务员、人事等分层级管理的诈骗集团。该公司员工通过微信、QQ号大量添加不特定的被害人为好友,利用话术(诈骗聊天范本)与被害人聊天,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切入微信商城、淘宝返利商城的话题,谎称自己做微信商城、淘宝返利商城比较挣钱来引诱被害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18人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请依法判处。
庭审于当天上午9:00准时开始。庭审中,审判长熟练驾驭整个庭审流程,合议庭成员配合有力。合议庭按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案件办理过程中,审判机关依法为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法院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
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