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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创新财产保全举措 真正实现诉讼目的

  发布时间:2018-06-08 08:21:05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从源头破解“执行难”,真正实现当事人诉讼的目的,近日,内黄县法院积极创新财产保全措施,引导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

    一是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内黄法院立案庭向立案当事人发放《致财产保全申请人的一封信》,引导所有立案当事人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是执行关口前移。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向当事人释明我院在保全阶段将通过执行财产信息平台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进行“四查”,全方位查询、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财产,预防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责任财产,积极破解执行难顽疾。

    三是设立诉讼保全案件保险服务站。6月6日,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专门设立了诉讼保全案件保险服务站,引入两家具有经营诉讼财产保险责任险资质的保险公司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到立案大厅现场办公,向当事人发放《诉讼保全案件担保办理须知》,详细列明当事人办理担保所需要的材料,简化程序,当场提供保函,使当事人当天就能获得担保,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防止当事人的利益落空。

四是向被申请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针对被申请人制定并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向被申请人释明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内黄县法院工作创新上开拓思维,积极推进财产保全工作改革,不仅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积极助推“执行难”的解决,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最终实现。

责任编辑:李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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