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内黄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成功处置了一起扰乱法院正常办公秩序的突发事件。
苏某某的儿子因醉驾被内黄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决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苏某某在7月2日下午1时左右来到内黄法院门口就地静坐,要求法院予以改判,并扬言不改判就不走了,严重影响了车辆及人员的进出,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办公秩序。
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法警队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作汇报,并立即启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由法警队政委带队出警,一方面安抚情绪较为激动苏某某;另一方面协调通知了负责此案的法官及领导,安排院内接待室。但苏某某不听劝阻,还恶意诽谤法院。为维护内黄法院的严肃性,法警队依法将其强制带离至禁闭室,经过训诫,苏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道歉,表示尊重内黄法院的判决,不再闹事。
在新时代,法警大队始终按照党组书记、院长王海军同志的要求,转变思想,认清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工作的新使命,以全新的风貌、饱满的热情、充沛的精力,营造庄重威严的法院氛围;加强对刑事被告人、闹访当事人的行为管控,严厉打击扰乱法院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提高内黄县法院的司法力度,提升法院形象,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