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民法院
2017年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内黄县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高院、市中院的决策部署,围绕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开展工作。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一专项巡查组在去年9月份对我省进行了专项巡查,并于今年1月反馈了巡查意见。我们对最高院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组织执行干警学习领会,吃透精神,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对照最高法院专项巡查反馈意见,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剖析,研究措施,扎实进行整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最高法院专项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最高法院反馈的巡查意见指出了我们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不重视、不进行彻底的整改,将直接影响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在整改工作中,我们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接到上级法院的通知后,我院党组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俊卿为组长、执行局负责人马国付、执行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小组,对整改工作指导、监督,确保扎实有效开展。整改小组还组织全院执行干警对最高法院的整改意见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学习。通过学习,全体执行干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工作思路。
(二)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整改落实。
整改小组根据最高法院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我院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整改落实情况
最高法院反馈了我省法院在“三统一”执行管理、执行联动和规范化建设、执行质效、人员配备和装备保障、执行案件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执行信息化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共八个方面的问题26个。结合我院实际,我院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1.针对执行联动方面存在的“联而不动”问题。一是建立了与公安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由法院院长、主管院长、执行局负责人、公安局局长、主管局长及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在打击拒执犯罪中法律适用、操作程序等方面的问题。二是与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布“打击拒执犯罪、督促履行义务”联合通告,并印发4000余份,在全县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金融机构以及公园、车站、集市等群众聚集场所张贴,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打击拒执犯罪的良好氛围。三是在政府失信、机动车查扣方面加大调研、协调力度,争取与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发改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针对执行联动和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集中培训较少、干警主要依靠自学来学习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系统应用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不够全面准确,水平参差不齐”问题。一是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执行业务骨干专题授课,同时还有计划的保证每年一次外出或请上级法院专家授课,加强面对面的学习。二是对最近几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进行收集整理,汇编成册,作为执行干警办案的工作用书、学习用书,方便干警学习,加深执行干警对法律、司法解释的理解。三是分批次对辅助人员进行司法礼仪、司法技能进行集中培训,提高辅助人员的司法业务素质和作风修养,增强执行工作能力。
3.针对“部分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不理想,没有执行转破产案件,部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大”问题。一是强化对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学习,组织执行干警进行全文学习,结案执行工作实际,深刻理解领会。二是对符合移送破产审查条件的执行案件,严格落实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告知、询问当事人对移送破产审查的意见,能够移送破产审查的,严格依法办理,争取在今年第二季度实现突破。三是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适用标准及管理规定》,严格把握终本案件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对终本的主要节点如三个月期限、限制高消费、发布失信、终本约谈等进行严格控制,对不符合条件的终本案件坚决不予审批,同时加强对终本裁定书制作技能的培训,提高终本案件的质量。今年以来,经过严格把关,对5起终本案件提出了整改建议,在完善了各个节点后才准予结案,同时对存在问题较大的,如财产调查不彻底、未进行终本约谈,未告知申请人执行过程,未征求申请人意见的3起案件,不予审批结案,并要求办案人员抓紧完善。
4.针对执行质效方面存在的“基层法院执行干警违法违纪事例仍然较多,性质较以往更为严重”的问题。近几年,我院执行干警违法违纪事例呈下降趋势,但鉴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为防患于未然,我们对执行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一是从去年8月28日开始,对执行队伍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要求每天下午下班后全体执行干警坚持学习1个小时,并认真做好笔记,进一步强化了执行干警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二是落实了警示制度,将刑法中为执行干警量身打造的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具体条文予以整理,印发全体执行干警,并由全体执行干警签字承诺,做到警钟常鸣,筑牢底线。三是成立执行工作督察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纪检组、政治处等参与,每周至少2次对执行局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督查,切实规范执行行为。
5.针对人员配备、装备保障方面存在的“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不符合要求,没有将资料录入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范,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二是为干警配齐、配足执法记录仪,做到人手一个,保证干警使用需求。三是在执行现场、信访接待、执行拘留等应当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下,参战干警均按照要求佩戴,全程录像,工作完毕,导入系统,不能导入的,制作光盘存卷。
6.针对执行案件规范化方面存在的“录入信息与卷宗信息不一致”的问题。一是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执行干警学习整改。今年以来,我们组织业务骨干,调取执行完毕、终本、执行保全卷宗共30本,通过评查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检查节点信息录入,共计梳理出10个方面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作为今后工作的遵循。二是组织执行干警对市中院制定的《第三方评估整改规范》进行了一次集中再学习,规范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对执行干警进行电脑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干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到在网上办案,提高案件信息录入准确率,确保录入信息与卷宗相一致。三是严把结案审批关,实行扎口结案,指定一人负责结案审批,对信息录入不准确的案件,不审批结案,并提出整改意见,在整改完毕后再审批结案。
7.针对执行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缺失的情况比较突出,打击拒执罪工作力度大、情形较多、但拒执节点数据为0,没有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流转、审批文书的情况,网拍平台全部由法院依职权选择存在权力寻租的风险”等问题。一是注意搜集当事人身份信息,审判业务庭在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时,向申请人提供法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执行案件立案后,办案人员及时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调查,保证了身份信息的录入。二是对被执行人被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案件中进行补录。三是改变线下制作执行文书再上传引入的旧做法,要求执行文书全部在网上自动生成,自动生成的文书不符合要求的,在网上修改,并在网上呈批、审批。四是网拍专职人员加强学习,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启动网拍前征询当事人意见,赋于当事人选择权,在最高法院确定的五家网拍平台进行选择。
8.针对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方面存在的“执行指挥中心初步建立,但实体化运作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加强指挥中心建设,保障人员到位,并对指挥中心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职责,上传下达、网拍监管、终本管理、申诉信访、节点督办等各个模块均有专人负责。二是建立了事项委托台账,及时接受外地法院委托并通知、监督办案人员在期限内执行,加强对外委托的监管,确保对外委托的成效。三是指定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技术上的运行维护,确保了指挥中心的正常运作。
二、第三方评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项退无可退的政治任务。完善执行机制,依法规范执行,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质效,确保“三升四降”,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是当前执行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紧紧围绕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在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执行保障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依法强力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建立健全财产保全裁执分离制度,引入保险担保机制,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保全申请与财产查控系统无缝衔接,对申请保全人申请人民法院使用财产查询系统查询被保全人财产的案件,依法在期限内完成查控。提高保全执行的效率,当天立案,当天启动执行,确保在10日内执行完毕。2017年我院共受理保全执行案件380件,冻结存款5075万元,查封房产35套、土地7处,查封扣押车辆328辆,查封扣押其他财产价值902万元,一审民商事案件保全比7.37%,保险担保40余件,总对总网络查询45件。
二是严格落实财产申报制度,加大制裁力度。对受理的执行实施案件全部向被执行人依法发布财产申报令,对拒不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进行法律制裁。2017年,对400余名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对800余人予以罚款。
三是进一步提高财产查控工作的效率。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按照节点期限的要求,完成调查、控制、评估、拍卖等工作。2017年以来共计完成相关节点1280个,无超期现象。
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执行款发放工作。开展了执行款物清理专项活动,对超过30天未发放的案件款予以集中清理发放,对无法发放的120多笔纳入监管账户,并在后续工作中根据认定的无法发放原因类型继续进行排查,落实发放工作;修订了执行款物管理规定,对执行款发放的程序、必备手续进行了规范,并开通了银行功能,对不能亲自到法院领取执行款的当事人,能够提供本人账号的,通过转账发放;落实了一案一账号制度,与县工商银行协调,于2017年8月中旬开通了案款管理系统,确保案款能够在30日内及时发放。
五是进一步规范了委托执行工作。充分发挥指挥平台的作用,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接收事项委托和对外进行事项委托,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予以监管。2017年共接收事项委托4件,均在期限内完成,对外委托2件,事项委托期限内办结率为100%,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依法规范终本案件的办理和管理。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终本规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办理,完成必要的节点如限制高消费、发布失信、终本前征求申请意见等。对指挥平台经经统查有财产的案件逐一甄别,约见申请人,征求申请人意见,能够恢复执行的依法恢复执行,财产数额较小无恢复必要的,征得申请人同意暂不恢复执行,并在指挥平台上及时回复上级法院。
(二)落实执行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坚持将财产查控、处分以及执行流程信息告知当事人,将执行裁判文书发布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将开展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到本院官方网站,让当事人了解执行过程、执行结果,充分理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保证执行工作公开公正。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执行文书1500余份,在内黄县人民法院网公开规范性文件12份。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行质效
一是通过持续开展百日执行风暴、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秋季攻坚、擒赖月等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司法拘留老赖446人,判处刑罚39人,在全县形成了严厉打击抗拒执行的强大声势,实际执行率、到位率有了明显提升。2017年与2016年相比,实际执行率上升3.47%,到位率上升29.26%,期限内结案率基本持平。
二是加大网拍工作力度。对需要拍卖的财产全部在淘宝网拍卖平台拍卖,网拍率达到了100%,成交标的物1382件,成交额121.0858万元。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执行干警纪律作风整顿、警示教育,执行干警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2017年,我院执行干警没有廉政投诉,也没有受到党政纪处分案件,没有执行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执行引起的国家赔偿案件。
(四)强化执行装备、人员保障建设,为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出台解决执行难的规章制度40余篇。对指挥中心的各个模块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监管作用,落实实体化运作。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配足配强执行人员。2016年以来,我们招录了20名劳务派遣人员、同时选调7名正式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中,目前执行局人员达到57人。现有人员中,员额法官6人,中央政法编制22人,达到了符合1566的要求。2017年下半年,我们还根据执行工作的需要,组建了五个执行团队,实行了团队管理。今年2月份,我们又抽调一名员额法官、两名中央政法编制人员及数名书记员增加了一个团队,执行力量进一步增强。
三是加强装备建设。为执行局配备了必要的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像机,还购买无人机1台。目前执行局自用警车4辆、新能源电动汽车3辆。正采购的警车马上到位,准备再为执行局配备2辆。
五是建立了专项执行救助资金。经请示县政府,县政府拨款5万元,设立了救助资金账户。2017年十九大期间,救助一名困难当事人5000元。另外,经县政法委批准,我们还通过司法救助基金救助23名困难当事人共计40余万元。
六是加大执行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执行氛围。2017年我们从宣教科抽调一名业务素质高、能力强的干警到执行局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执行宣传工作有了极大的提高,去年我院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635篇,举行新闻发布会4次,发布公益广告3条,拍摄微电影《执行法官》,还发布了2批共4件拒执罪典型案例,宣传打击拒执犯罪成果,争取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五)做好卷宗整理与案件信息补录工作
2017年以来,根据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需要,我们从综合部门、业务庭抽调18名工作人员,集中在三个办公室办公,按照第三方评估的要求,对照市中院制定的第三方评估整改规范,对2016年、2017年2452件卷宗进行了整理和扫描上传。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提升执行案件数据质量的通知》(699号文件)要求,集中10名执行干警,按照最高法院通知的时间要求,对2016年和2017年3363件信息录入不完整的案件,进行了信息补录,已全部完成。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6年以来,我院执行工作有了一定的进步,在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规范执行行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执行质效有了较大提升。但与最高法院专项巡查和第三方评估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下列问题和不足:
(一)案件增加势头猛,执行干警压力大。2017年与2015年相比,新收案件增加了66.26%,2018年1-2月份两个月就新收517件。执行干警不分昼夜忙碌在第一线,工作压力、思想压力较大。
(二)规范执行还需要继续加强。在财产的查控、处置方面,还存在对查扣押物品不处置或处置不及时的问题。在终本案件的办理方面,还存在程序不严谨、文书质量不高等问题。执行转破产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在节点管理方面,还有一部分老案件没有纳入节点管理系统,存在体外循环现象。
(三)执行信息化工作还没有全覆盖。经与县不动产中心协调,虽然架设了不动产查询专线,但因不动产中心信息化建设缓慢,数据量不大,不动产点对点查询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在查找被执行人方面,还没有实现与公安、移动通讯等单位信息共享。执行干警特别是老同志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能够真正网上办案的干警不多。
(四)执行公开工作还有差距。在财产查控、处分告知,流程信息公开、主要流程节点告知当事人方面做得还不够,一是主要依靠面对面的传统方法,没有实现信息化,效率不高,二是告知不全面,个别案件在卷宗和流程管理系统上显示不出来。执行文书特别是终本裁定书公开率不高,还没有全部上网公开。
(五)执行质效需要重点提升。三升四降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要标志。通过近两年来的工作,我院的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有了明显的上升,但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提升缓慢。网拍率达到了100%,但存在涉及网拍的案件数量不多,一拍流拍后,二拍、变卖、以物抵债的启动不及时等问题。结案工作不均衡,存在半年、年底突击结案情况。卷宗整理不及时、电子卷宗不完整的情况还存在。
(六)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作需要扎实推进。近两年来,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不断完善,配备了专门人员管理,在执行管理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存在着远程指挥功能形同虚设、分析决策功能没有发挥出来等问题,执行干警还不习惯于使用指挥平台,个别干警对指挥平台的功能还不熟悉,不能熟练掌握。
四、今年执行工作计划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就像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指出的那样,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莫斯科保卫战”,是一场退无可退、避无可避的战争。我们一定按照省高院宋海萍副院长“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在市中院的统一指挥下,坚持院长常抓不懈,主管院长深入一线,执行局长带队冲锋,全体执行干警负重加压、凝心聚力、拼博进取,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分解责任、压实责任,倾全院之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一是要落实两个90%,即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执行率达到90%以上,终本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集中执行与日常执行相结结合,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该处罚的处罚,该打击的打击,努力提高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完善四查手续和节点,从程序上和实体上严把质量关,确保终本一件合格一件。
二是要坚持均衡结案,杜绝突击结案,确保执行质效可控。要树立期限意识和结案意识,彻底扭转突击结案的现象,把工作做在平时,结案工作按月推进,重点治理超6个月案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本结案。各个办案团队建立台账,团队负责人直接负责,执行一、二庭负责人、执行局负责人监督落实。
三是对案件数据进行认真核查,提高数据质量。要在3月14日前完成对结案方式的核查、甄别补录,确保数据真实。3月下旬至4月份,要对终本案件重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节点要求和终本程序的案件要进行整改。
四是对未完成执行考核突击结案案件的纸质卷宗、电子卷宗建立台账,进行整理、扫描、补录,制定进度计划,实行日报告制度,在4月底完成。对18年执结的案件,坚持卷宗不完善不审批结案的做法,确保案件质量和数据质量。
(二)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对需要公开的节点信息、告知事项,逐案落实,做到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上双显示。对2016年以来的执行案件排查一遍,确保执行文书特别是终本裁定书全部上网公布。此项工作要在5月份前完成。
(三)进一步规范执行,全面落实网上办案。严格按照流程节点办理执行案件,做到节点完整、按期完成。电子卷宗随节点生成。执行文书在网上制作、审批、盖章。由综合科牵头,成立督导小组,分工负责,强化督导,做到有人管理、有人监督、有人提醒、有人督办。
(四)做好执行信访化解工作。对一些老信访案件,我院已建立台账,制定了计划,争取每月解决1件。对新发现的信访案件,要重点做好案件执行、息诉罢访工作,全力化解。要将执行队伍建设与执行信访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执行工作中,要文明办案,热情服务,避免和杜绝因执行干警工作作风不良造成当事人信访。
(五)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第三方评估工作不留死角。一是对涉及评估指标的机制、制度建设方面进行排查,规定动作一个不漏,没有制定的制度要制定,不完善的要完善。二是对未公开的执行规范性文件要全部予以公开。三是对2018年度应完成的工作事项如发布拒执犯罪典型案例、执行宣传、联席会议按照时间进度完成。
(六)做好体外循环案件补录工作。历史形成的体外循环案件不纳入质效考核,也不影响第三方评估,必须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建立台账,应录尽录,避免因体外循环案件上访给第三方评估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任务。一是实行周例会制度。执行局列出工作计划,院长、主管院长每周听取一次执行工作汇报,对完成情况进行亲自监督,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二是做好人员保障。根据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完成进度,适时增加调配人员,充实到评估工作中。三是做好物资保障。要集中全院物资力量,向第三方评估工作倾斜,该抽调的抽调,该购置的购置。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在市中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全院上下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坚决完成基本解决执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