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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 拿回55万元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7-06-02 10:52:27



    “真是太感谢内黄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了!没有他们的努力,我们就拿不回我们的血汗钱。现在我们不仅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还拿到了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6月1日,家住内黄县楚旺镇辛庄村的村民李现波感激地说。和李现波一样拿到工资和利息的还有其他23名农民工。

    李现波介绍,2015年他们经北京某公司安排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一家新能源公司的项目工地打工。谁知他们一直到年底还没有拿到工资。他们走投无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但依然没有拿到工资。2016年,24名农民工向内黄县人民法院起诉,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这24名农民工工资。判决生效后,24名农民工依然没有拿到工资,于是向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某公司拖欠24位农民工工资共24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时,该公司负责人态度恶劣,百般刁难执行法官。内黄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在该公司准备投标一个19亿元的工程项目时,因其为失信被执行人而被拒之门外。该公司主动与内黄县人民法院联系,要求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并一次性履行24件执行案件的案款55万余元。北京某公司的负责人对执行法官说:“没想到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后果及影响这么大,以后一定会注意。”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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