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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需谨慎 失信被拘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8-09-22 11:47:18


    “哎,给人提供担保后果这么严重呢,一不小心就会栽个大坑。以后我可不敢随便给人担保了。”不久前,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法院一间办公室内,被执行人韦某某唉声叹气直呼受教训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15年3月2日,韦某某接到朋友甄某某电话,声称因养殖周转资金需要而向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5万元,让韦某某和马某某为他借款提供担保。碍于情面,韦某某一口答应下来。可谁知一年半后,自己竟然被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告至法庭,而借款人甄某某和另一名担保人马某某也赫然一同成为被告。气愤之余,韦某某却并未真正认识到自己成为被告有什么严重后果,只是在收到传票后拒绝了签收,并对开庭置之不理。直至2017年12月20日,内黄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甄某某偿还原告本金5万元及利息,被告韦某某、马某某对本金及利息负连带清偿责任。此时的韦某某也丝毫不认为自己将要承担任何责任。

    2018年4月9日,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内黄县法院申请对甄某某、韦某某、马某某强制执行。内黄县法院依法对三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韦某某三人却毫无还款意愿,且三人分别外出打工,致使法院无法找打三人行踪。

    9月25日,回家过中秋节的韦某某正在家中看电视,一群身着制服的法院执行干警突然造访,令他分外惊诧,于是韦某某便稀里糊涂地坐上了去内黄县法院的车。刚开始被执行人韦某某表示欠贷款的事与自己没啥关系,自己一分钱都没有用,怎么就要还钱了呢?然而当得知自己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在即将被拘留的时候,被执行人韦某某终于慌了,赶紧和家人联系迅速把执行款和罚款交到了内黄县法院的账户上。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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