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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法院 案件回访形成一种制度

  发布时间:2010-02-01 14:44:12


    内黄法院历来重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2009年以来,结合当前开展的“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积极开展案件当事人回访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该院在全院实行了案件回访制度,加大了对案件的事后监督,促进了审判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制度规定,回访对象必须是审(执)结案当事人,由院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回访内容主要是针对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存在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冷、硬、横、推”等衙门作风。  

    该制度的实施,增强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与案件当事人的联系,增强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卞艳飞    

文章出处:内黄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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