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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法院“四要”加强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0-03-03 14:40:08


   为加强法院警车规范化管理,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结合上级法院关于使用警车管理的规定,内黄法院党组提出“四要”,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使用。

   一要规范行车,杜绝违章。凡驾警车者都要做到规范行车,文明行车,不耍特权,不开“霸王车”,做遵章守纪模范,树警车文明形象。二要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车辆要严格管理,严格遵守统一派车制度,严禁警用车辆借给他人或在非公务活动中使用。三要加强监督检查。院机关所有车辆每天下午下班后必须统一停放机关院内,严禁乱停乱放,纪检监察部门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不定期督察。四要严格车辆值班制度。凡是节假日都安排值班车辆进行值班,保证工作用车需要,其他非值班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出院机关。

责任编辑:尚留伟    

文章出处:内黄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世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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