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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法院着眼服务助农耕

  发布时间:2010-03-03 14:41:17


   春耕在即,内黄县法院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农案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有效的司法服务。

   一是实行多轨立案制度。为春耕期间的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除在立案大厅立案外,积极为涉农当事人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口头立案、上门立案等立案方式,为涉农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实行优先调解制度。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承办法官在开庭之前对每一起涉农案件都要进行调解,针对不同的案情采用不同的方式,力促达到以调解结案,减少矛盾对抗,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是实行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特别困难,打不起官司的涉农案件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对请不起律师的涉农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对不懂法的涉农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通过多种渠道的救援,确保经济困难而又急需维权的农民群众打得起官司。

责任编辑:尚留伟    

文章出处:内黄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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