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执行难,进一步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的失信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内黄县法院积极安排部署,开展“树诚信 扫老赖”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4月3日,凌晨5点20分,90余名干警,15辆警车全部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在内黄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军同志作了简短有力的现场动员后,干警们按照既定行动计划,在王海军院长和三位副院长的带领下,兵分四路奔赴执行战场,展开了一场对失信人员的“利剑” 行动。
行动不到20分钟,就传来捷报。在王海军院长的带领下,第一拘留实施组在后河镇某村,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某拘传。一开始刘某某态度恶劣,并不配合。直到执行局长马国付拿出了刘某某名下财产的报告,刘某某才惊讶地说不出话来。马国付说:“我们今天为什么而来,你难道不清楚吗?这都是你名下的财产,还说自己无力偿还吗?”面对如山的铁证,刘某某终于不再辩解。经过一番思想挣扎,刘某某对王海军院长说:“我四处躲藏,还是躲不过,没想到法院的执行力这么强,我真是服了,我现在就凑钱履行。”当天上午,刘某某的家人就来到法院,将执行款及罚款全部交齐,刘某某被释放。
截止到下午四点,经过紧张有序的执行作战,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9人,实际拘留被执行人13人,现场搜查1300元,扣押车辆1辆,履行1件,当天执结案件6件,结案金额34.4万元,罚款1.6万元。
本次“树诚信 扫老赖”集中执行行动举全院之力,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出重拳、下真功、动真格,向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展现了内黄县法院全力攻克“执行难”的决心和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的信心。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通过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希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对被执行人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劝诫广大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将会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