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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诉讼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0-05-25 22:25:21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农民诉讼越来越多,经笔者调查,其诉讼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证据意识差,部分农民打官司时被动的地坐等法官上门取证,对法官通知他们举证的,一般也只是提供证据线索。如对侵权赔偿案件,仅提供侵权发生时在场人的姓名等,往往举不出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材料。二是诉讼请求不当,随机扩大请求范围,在起诉时往往要求过高,范围过大。三是对诉讼风陷尤其是执行风险估计不足,一些农民只埋头“赌气”打官司,以至官司打赢后,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面对“打赢官司得不到钱”的尴尬局面。四是“受代理人蒙骗”现象严重,表现为个别职业道德较差的代理人,利用农民打官司求赢心切且法律知识比较贫乏的特点,向农民吹嘘“无所不能”、“包赢官司”,诱使农民聘请其代理,一旦代理到手,便利用农民好“糊弄”的特点应付了事。

    针对农民诉讼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建议:一是开展普法教育,切实把农村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人民法院审理涉农案件时应注意调解,应落实举证规则诉讼风险告知制度,不能将通知书一发了事;三是应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对那些无律师资格或法律服务执业资格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严格律师及法律服务人员诉讼代理收费范围,规范收费标准,提高其依法执业意识,减少农民打官司时“受代理人蒙骗”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尚留伟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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