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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运用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调处第一起道交纠纷

发布时间:2019-01-22 17:36:57


    2019年1月21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在内黄县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运用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成功调处了第一起道交纠纷案件。

    自2019年1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道交一体化处理试点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内黄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海军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派出由张峰副院长带队、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考察学习组赴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考察学习其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的先进经验,并结合道交一体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内黄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内黄县司法局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等有关单位参与此项工作,协同处理纠纷的诉前调解。由于王海军院长和党组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得以齐头并进、整体推动,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1月21日内黄县道交纠纷“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开通当天,在内黄县法院法官指导下,调解员李宗耀顺利调结了申请人王洪俊与被申请人李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由承保李恒事故车辆豫EBX955号车交强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赔偿申请人王洪俊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400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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