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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利民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9 08:23:39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姬利民:

本院受理原告武国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七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 2019 年9月24日09时00分在本院东庄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一九年七月九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东庄法庭

人:牛砚洲          联系电话:0372--7768095

   编:456300

   址:河南省内黄县东庄镇西街村卫生院西1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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