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滑国民(身份证号码:41052********):
本院受理原告韩中凯诉你、乔丁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7民初76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韩中凯借款本息共计35400元,并按照月利率1.2分支付自2019年7月9日起至还清本金之日止的利息(计息本金为30000元);。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后河法庭
承办人: 郝宁 联系电话:0372-7768082
邮编:456300
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