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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不嫌小均偷走 作案多起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3-07 14:41:09


    2009年、2010年以来,家住河南省内黄县与河北省魏县交界的群众家中物品不时被盗。所丢失的东西是一些诸如葡萄、大蒜、水泵、衣物等生活用品。正常生活秩序被扰乱,一时间人心惶惶。

    原来,老百姓丢失的东西是被内黄县某村的王新付、王君付这两个堂兄弟偷走的。二人小时候不爱学习,长大后好吃懒做,聚在一起就是商议如何才能不劳而获。他们认为偷东西来得轻巧,作案时还遵守几不原则,即不偷本村,只偷外村,不偷现金,只顺手牵羊偷生活用品,卖不出去,自己也能使用,就是被人发现抓住也没多大的事儿。于是,王新付二人今天在魏县偷200斤柿子、一条狗;明天又折回内黄乘人不备偷水泵、葡萄、大蒜,甚至食用油、切菜刀;后天再回魏县捞200斤黄冠梨等等不一而足。前两次因数额较小,够不上法定刑罚,案发后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十日。出来后,不思悔改,继续作案。被检察院批捕时所盗窃财物共计价值2500元。赃物已追回,退归被害人。

    2011年2月县法院审理认为王新付、王君付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二人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二人服判不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王继芳    

文章出处:内黄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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