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中(身份证号码4105271973****545X)
本院受理原告郭建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举证须知与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现金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06月10日08时30分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民二庭
承 办 人:申学风 联系电话:0372—7768052
邮 编:456300
地 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南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