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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习周活动

  发布时间:2011-03-08 10:35:59


    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廉洁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抓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增强全院干警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3月7日下午,我院专门召开党组会,对我院如何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习周活动进行了研究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宋胜利及其他党组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孙兴义主持。


会上,全体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纪检组长马春英传达了上级法院对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习周活动的有关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内黄县人民法院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习周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宋胜利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学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纪检组长马春英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红亚、尚留伟、王继芳、韩卫华、刘永刚为办公室成员,廉政监察员管文太、刘凌云配合相关工作。


最后,宋院长就如何落实好此次学习周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全院干警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学习,逐项抓好落实。二是要严格督查,认真落实。院活动办公室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有关环节进行检查、抽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三是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把学习周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安排专门的时间进行学习,又要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责任编辑:刘永刚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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