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4 09:37:37
王祖良(身份证号:3302251965****1779):
本院受理原告刘顺生诉被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宁波锦虹建设有限公司、王祖良、王国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7民初514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联系电话:0372—7768051
责任编辑: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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