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3 16:11:25


王军超(身份证号码4105271972****5056):

本院受理原告杨相士诉被告王军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借款120000元,从2017年9月22日起计算至2020年5月22日的利息是46080元。本息共计人民币166080,剩余利息从2020年5月22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0925月0830时分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民二

承办人: 张峰     联系电话:0372—7768056  

邮编:456300   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74号

 

责任编辑:杨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