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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4 08:57:28


乔瑞敏(身份证号码4105271973****9729):

本院受理原告史杜娟诉被告刘怀军、乔瑞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3.2万元;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两次借款5万元合计10万元的逾期违约金10000元;3.判令被告偿还原告2017年9月4日及10月15日的借款利息合计12.9万元,利息截止还清款为止,合计:47.1万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10091000分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民二

承办人: 张峰     联系电话:0372—7768037  

邮编:456300   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74号

责任编辑: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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