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章记(身份证号码4105271963****4215):
本院受理原告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滑建勋、白粉叶、武章记、滑建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滑建勋、白粉叶偿还原告借款本金金额50000元及利息、罚息。利息及罚息的计算方法,从2018年4月26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止按月利率10.44‰计算;从2019年4月26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66‰计算,本金均按50000元计算;2.被告武章记、滑建昌对本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负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0月09日10时00分在本院后河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后河法庭
承办人: 郝宁 联系电话:0372—7768083
邮编:456300 地址:内黄县后河镇龙阳大道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