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圣亚:(身份证号:4128221990****770X)
本院受理原告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王涛、赵圣亚、马玉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王涛、赵圣亚偿还原告借款本金金额50000元及利息、罚息。利息及罚息的计算方法(从2018年09月01日起至2019年04月16日止按月利率10.44‰计算:从2019年04月16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66‰计算,本金均按50000元计算)。 2、判令被告马玉英对本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负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0年10月09日15时3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庭
承办人: 刘瑞敏 联系电话:0372-7768127
邮编:456300 地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