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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8 18:35:19


张大民(身份证号码4105271970****6236): 

    本院受理原告王灵支、张清全诉你赡养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诉讼风险提示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各支付原告(医疗费)10301.09元;共计:20602.18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09日08时30分在内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承 办 人:赵娜 

联系电话:0372—7768057 

邮 编:456300 

地 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南74号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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