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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合等41人涉黑案

  发布时间:2020-08-31 18:48:22


(庭审现场)


(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


(内黄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41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李某合等41名被告人出庭)


    2020年8月24日-30 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邀请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合等4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10月以来,以被告人李某合、李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前定龙社区、大定龙村及周边地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组织淫秽表演、组织卖淫、串通投标、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李某合、李某等人在其控制的区域打击竞争对手,树立非法权威,强行承揽建筑土方工程,经营色情娱乐场所,并通过利益输送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寻求非法保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操纵、控制基层换届选举,长期把持安阳市文峰区前定龙社区、大定龙村基层政权,垄断集体资源,谋取非法利益,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等追究被告人李某合等41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历时七天,被告人的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发地的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确保该案依法审理,内黄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内黄县人民法院成立多个工作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了七天的庭审工作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了该重大涉黑案件的开庭任务。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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