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4 11:16:07
胡建中(身份证号码4105271974****4636):
本院受理原告韩继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诉讼风险提示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儿子胡月鹏、女儿胡玥由原告抚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4日08时30分在内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承 办 人:刘伟平 联系电话:0372—7768060
邮 编:456300
地 址:河南省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南74号
责任编辑:宋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