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现顺(身份证号码4105271968****5816):
本院受理原告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王现顺、王满风、李全军、宗贵法、王向坤、王现存、代改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王现顺、王满风偿还原告借款本金金额500000元及利息、罚息(从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止按月利率10.44‰;从2019年12月26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66‰计算,本金均按500000元计算);2.判令被告代改俊、王现存、王向坤、宗贵法、李全军对本金、利息及罚息负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1月19日08时30分在本院东庄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东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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