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改凤(身份证号码4105271965****5820):
本院受理原告内黄县通达产业集聚区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升晨彩印有限公司、聂升晨、苏云峰、王现龙、王改凤、王满凤、王现顺、张希素、张素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九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50万元;2.判令九被告连带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自2020年03月29日至清偿完毕之日,以45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起诉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15.4%计算)利息874500元,违约金27万元,共计5644500元;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九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29日08时30分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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