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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三项举措规范庭审活动

  发布时间:2011-09-14 09:08:20


    庭审规范历来是法院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的必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内黄县法院采取三项有效措施,增强庭审活动的规范性、严肃性,确保审判工作提升,司法公正取得实效。

    一是抓好主题教育活动与审判工作结合,促进庭审规范。坚持把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群众观点大讨论”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以提升队伍素质为重任,深入开展干警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同时把“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印制成便于随身携带的卡片,并编印《内黄县人民法院庭审行为规范》,发至每一位干警,便于干警随时学习,自我检查,自我约束。

    二是执行两个严禁,严明庭审纪律。严格遵守庭审纪律,严禁庭审时吸烟、打瞌睡、接打电话或从事其它与庭审无关的活动,及着奇装异服等庭审不规范行为,做到精神饱满,举止庄重,姿态端正,统一穿制服或法袍、佩戴法徽。严禁随意打断当事人的陈述、举证和辩论等诉讼活动,不得随意限制或偏袒一方等违背庭审立场的行为,做到庭审用语文明、准确、通俗,不得有与身份不相符的言行。

    三是强化庭审公开,接受法院内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深入庭审现场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庭审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及时整改。强化外部监督,实施“阳光审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庭审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庭审质量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内黄法院    

文章出处:内黄法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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