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我们今天是专门来感谢你的,感谢你公正办案,为我们伸张正义,让我们夫妻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平、公正。”2021年3月19日中午,河南省内黄县法院来了两位当事人,他们手里拿着一面锦旗在门等待着,当远远看见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志中,他们连忙上前,紧紧握手、连声道谢。
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刘某等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称二被告系夫妻关系,二被告在山东省烟店镇开了一家金店,从2014年起二被告因做金店生意陆续从原告处借走现金29万余元,均通过政储蓄银行转账给被告,现二被告拒不偿还借款。在审理过程中,王志中多次向原、被告电话询问案情,与上级法院沟通,一笔一笔的核算账本,抽丝剥茧,查明案件事实。
经过王志中的不懈努力,发现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还有着丝丝缕缕的复杂关系:原告儿子与被告姐姐原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二人婚烟存续期间,二被告因经营金店需要,由被告母亲经办,陆续多次向原告李某夫妻或通过原告李某夫妻向其亲朋好友借款,然后通过原告李某银行账户转给二被告;本案涉及的8笔借款共计29万余元,其中只有原告李某3万元,且该8笔借款本息均已还清。对此,王志中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请。案件上诉后,中院予以维持。
倾心倾力查真相,不辞劳苦还清白。锦旗不仅是对内黄县法院行政庭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和感激。内黄县法院每一名干警将更加坚持不懈的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