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的指导精神,为了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本院特聘请李爱华等3名同志为我院心理咨询师调解员。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受聘的心理咨询师调解员应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1、遵纪守法,遵守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在工作中建立和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坚持保密原则,对于咨询者有关的资料、档案应予以保密(危害自己性命及违法者除外)。
3、保持与咨询者之间的客观治疗关系,按照专业的道德规范与咨询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二、职能定位
1、将心理咨询引入到案件矛盾化解中。大多数的矛盾纠纷因当事人长期不良情绪的淤积,心理处于亚健康状态,在调解案件中,需要心理咨询师进行干预治疗,以便案件双方当事人的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达到最好的调解效果。
2、将心理咨询介入对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作为少年审判和社区矫正的前沿阵地,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少年犯罪的心理状态,帮助更多的犯罪未成年人实现心理矫正,帮助未成年人重树生活的信心。
3、对法院干警进行心理辅导。因法院干警工作压力大,接触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心理咨询师对院内干警进行心理辅导和提供人文关怀,解决工作及生活中的心理问题,更好地服务干警的工作和生活。
三、聘用人员情况介绍
李爱华,女,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河南心理咨询技能讲师精英,中国心理协会会员,安阳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常务理事,安阳法学会社会心理研究会理事,青少年心理教育专家,高级催眠师,沙盘治疗师,绘画治疗师,心理测量师等,有12年的工作经验,累计工作时间近3000小时,在心理问题疏导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赵晏敏,女,内黄县心理咨询师协会秘书长,安阳市法学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会心理学专家,心理咨询师,教育工作者等。
李常瑞,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河南心理咨询实战精英,内黄县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安阳市法学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会心理学专家,高级催眠师,沙盘治疗师等,工作时间累计近800小时。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