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责任,共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内黄县法检公三长联合接访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自2019年5月起每月第一周的周三,如当天为节假日的,则顺延至下周周三。
二、接访地点:采取轮换方式,依次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县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三、参加人员:内黄县人民法院院长、内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内黄县公安局局长。如法检公三长因公无法接访的,需委派一名单位副职参与接访。
四、接访对象:原则上以涉刑事案件信访人为主,兼顾其他类型涉法涉诉信访人。
五、其他要求:接访期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应委派一名中层干警陪同接访,负责对信访人诉求、领导回应等进行记录、汇总,以及完成接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黄县人民法院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内黄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