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诉讼指南

内黄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树诚信、扫老赖”集中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19 09:56:19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成果,维护法律权威,营造“知信、用信、守信”良好氛围,促进诚信内黄建设,服务经济,保障民生,根据当前执行工作实际和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树诚信、扫老赖”集中执行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聚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聚焦民生,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破解执行难题,做好法制宣传,大力弘扬诚实守信良好风尚,依法严厉惩治拒执、失信行为,全力维护和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集中打击一批、集中查扣一批、集中曝光一批、集中执结一批,做到执行措施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确保案件的实际执结率有较大的提升,确保集中执行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活动时间、内容和方法

活动自2019年3月18日起至2019年8月25日止,分五轮进行,每月一轮,每轮一个或数个乡镇。以人民法庭驻地为依托,确定一个或者数个乡镇,对被执行人在该行政区域的所有执行案件,不漏一案,不漏一人,用足用尽执行措施,开展拉网式执行。

(一)建立集中执行台账。执行局各团队、人民法庭要按照被执行人住址所在乡镇分别建立执行分台账,一个乡镇一本分台账。分台账电子版应于3月22日上午下班前交执行局综合科汇总,形成总台账。

(二)集中打击一批。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拘传、拘留一批,打出气势,打出声威,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增强被执行人法制意识和主动履行意识,让更多的被执行人不敢拒执、不能拒执。成立四个执行小组,由院领导带队,根据案件数量,开展两三次集中执行。行动时间一般自早上5:00开始至上午11:00结束,具体方案在行动开始的前一天出台。

(三)集中查扣一批。对于那些长期外出或躲避的被执行人,要对其住所开展搜查,搜查出的有价值财产一律查封或扣押。要在当事人的居住地开展现场调查,发现财产后也要查封或者扣押。要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法制宣传、说服教育,促使履行。对查扣的财产,要依法迅速处置。需要强制腾退房屋土地的,要集中力量执行。搜查、调查和腾退工作一般在白天进行,每天自上午8:00开始至下午6:00结束,每周要确保有三天时间进行。上述四个小组变为查扣小组,要根据案件台账量化出每天案件数量,逐村、逐案开展工作。

(四)集中曝光一批(每一轮两个以上批次)。对失信被执行人要在村务公开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人民法庭、大屏幕、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设置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并通过电视、电台、微信、网站等媒体等予以曝光。

(五)公开开庭宣判一批(每一轮至少一件)。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的,要引导当事人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典型意义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刑事审判庭要深入案发地公开开庭,当庭宣判,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扩大社会效果,教育当事人和群众知法、敬法、守法,使“不履行、会判刑”理念深入人心,打造不敢拒执、不能拒执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扎实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王海军担任,副院长孙俊卿、张建波、王兰君、张峰、牛玉安、政治处主任刘晓峰、执行局局长马国付任副组长,执行局各庭、科、人民法庭、办公室、后勤中心、法警队、宣教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由执行局长马国付任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指挥、调度、保障。

(二)合理安排人力,确保两个不误。活动期间,各部门要合理安排人力,一部分人员投入到集中执行中,一部分人员做好日常执行工作,在搞好集中执行的同时,对没有确定为集中执行的案件,也要有人负责,做好送达、查控、处置、结案等工作。

(三)提高执行艺术,确保安全执行。在集中执行期间,要严格依法进行,讲究执行策略,既要打出声势,又要注意文明、安全执行,防止执行干警和被执行人的人身及财产受到伤害、损坏,保证执行车辆、装备、卷宗安全。在开展拘留、搜查等工作时,务必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要与医疗机构结合,在拘留期间,确保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到位。要邀请开锁人员协助执行,确保拘留、搜查、查扣工作顺利进行。

(四)大力开展宣传,放大执行效果。宣传部门及各办案单位,要注意搜集执行中的典型做法、典型案例,在电视台、电台、报纸及网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既要宣传执行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人好事,又要宣传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宏扬诚信正气,批判失信行为。执行小组要在被执行人所在地张贴敦促履行、不履行会判刑的强制执行提示书。要密切关注执行动态和当事人动向,防止出现负面舆情。

(五)加强沟通协调,发挥联动作用。要向党委、人大、政府报告,争取理解、支持。与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形成执行合力,确保顺利执行。重大案件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确保公正执行。


附件:“树诚信、扫老赖”集中执行活动时间表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宋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