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县纪委监委数次接到当事人实名举报我院个别案件的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存在进入执行程序但多年未处置,造成当事人损失的问题。为了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保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再次开展涉案财物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在移交执行时特别予以说明。
二、执行局全体干警要对所有未结案件进行一次大排查,一查卷宗内有无扣押、查封财物长期滞留法院未处置的问题;二查卷宗内有无扣押的财产权利凭证长期未处置,既没有实际执结,又有可能造成被执行人权利无法实现的问题;三查有无诉讼保全与执行措施相脱节,实际财物或权利凭证处于脱管状态,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问题。
三、请各部门切实重视起来,进一步提高认识,严防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负责造成当事人重大损失,从而引起信访、举报、甚至被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的情况发生,要以居安思危、居危思危、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般高度负责的精神状态,高效高质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岗敬业,把工作当学问研究,把工作当事业追求。
四、本次活动由执行局牵头,建立台账,狠抓落实,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本次活动能够取得预期效果。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