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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抓规范、提质效、强执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 10:37:32


本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抓规范、提质效、强执行”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0日












内黄县人民法院

 关于“抓规范、提质效、强执行”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方案》的活动要求和《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抓规范、提质效、强执行”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精审判、铸铁案、强执行”的工作目标,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精神和最高法院五年执行工作纲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执行管理精细化,抓规范、补短板,勇担当、求实效,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推动我院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0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总体目标

    1.执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转变执行理念,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善意、文明执行,严肃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违规终本、终结、案款管理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执行公信力,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坚持“一性两化”助推强执行。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严厉打击规避、抗拒、干预执行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移动平台、微信小程序、APP、阳光送达平台等,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执行服务,促进当事人、律师广泛参与执行,提高效率。

    3.执行质效进一步提升。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确保主要执行质效指标稳步提升,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4.建立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有效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执行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强化联合惩戒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执行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综治网格员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督促履行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规范执行

一是落实执行立案、查控一体化工作要求,所有执行立案由立案庭统一负责,严禁压案不立、控制立案,立案后立即进行网上查、控、冻。二是严格执行办案流程。所有流程节点都要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完成,不允许随意变更,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节点任务、故意拖延执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录入信息。对查询调查类信息10日内录入,控制类、强制措施类信息5日内录入,对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收支、强制措施、财产变价、合议审批等执行信息要“全程留痕”。四是强化结案管理。严格落实卷宗归档制度,终本、终结案件自结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归档,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结案后需要恢复执行的,要严格审查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由执行局长签字后,转立案庭重新立案,并由不同执行人员承办,切实解决自立自执、随意终本终结、随意恢复执行等问题。

(二)狠抓案件办理

一是狠抓新收执行案件办理。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小标的案件集约化办理,实现应执尽执,均衡结案。树立期限意识,严格落实6个月法定办案期限要求,非因法定特殊情形,必须期限内结案,确需延期执行的,依法履行网上报批程序,切实减少严重超期案件。二是严格规范结案标准。案件终本、终结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严禁将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以终本、终结方式结案,符合终本、终结的案件结案前负责人要严审核、严把关。结案文书内容、格式要标准化。终本、终结都要严格执行规范模板和格式,制作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终本裁定要全面反映案件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终本依据、约谈情况及法律后果等,终结裁定要写明和解内容、不按和解履行的后果等。三是严格落实最高法院规定,立案未满3个月不准以终本方式结案。四是严厉惩戒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适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坚持“三统一”管理体制

1.坚持实行“一把手抓”工作模式。执行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常态化工作模式。院长靠前指挥,细化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形成“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强化执行平台监管。依托执行指挥平台,对执行办案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研判,瞄准“3+1”核心指标,强化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重点指标的监管,对指挥平台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平台上各项节点在期限内办理。

3.强化案款管理。严格落实案款管理制度。所有执行案款必须使用“一案一账户”系统进行收发,严禁执行案款系统外私存流转、脱离监管。案款到账后无争议的,应当立即发还给执行债权人,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案款确有争议的,应当先将无争议部分及时发放,严禁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及拖延发放执行案款。超30天未发放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并且报由执行局长、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相关证明材料入卷备查。执行局综合团队将不定期对案款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对未及时发放案款的团队和法庭进行督促。对违反案款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4.强化智慧执行。强化执行信息化系统应用,全面落实网上办案, 文书签发实行网上审批,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生成,办案流程全程在线、全程留痕、全方位多层次监控,杜绝结案后为完成电子卷宗而补录电子卷宗的情况。

5.强化涉执信访案件办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对重大疑难案件、赴京到省访案件由主管院长、执行局长亲自接待、认真办理;对最高法院、省法院交办督办案件,做到即时办理,实体化解,在规定期限内报结。对因为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等问题形成的信访案件,要以信访回复为抓手,在法定期间内回复办理结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抓规范、提质效、强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王海军任组长,副院长张峰、刘晓峰、赵辉、尚留伟、党组成员张明霞、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国付任副组长,各部门及人民法庭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下设综合指挥组、执行攻坚组、宣传组、信访稳定组。

(一)综合指挥组

组长:宋飞,成员: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执行力量的调配、统计、通报等工作。

(二)执行攻坚组

执行攻坚组负责案件执行的实施,完成活动要求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下设6个小组,以执行局各团队为基础,每一个执行团队加一个人民法庭为一个执行小组。具体是:刘军伟团队和城郊法庭为第一组、谢晓越团队为第二组、都怀文团队和楚旺法庭为第三组、李庆彬团队和后河法庭为第四组、王红军团队和东庄法庭为第五组、李帅团队和井店法庭为第六组。

(三)宣传组

组长:宋琪,成员:李妙、宛姗姗。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信访稳定组

组长:崔晓朋,成员陈明伟。负责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精神和最高法院五年执行工作纲要,持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深刻领会部署要求,用实际行动解决突出问题,努力使执行工作进入规范高效运行状态。

   (二)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活动成效。综合指挥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各执行攻坚组工作同步推进,整体向前,一个也不能掉队。对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分析、通报。对工作落后的团队或部门要及时督导,责任到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不重视、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团队和法庭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要全面准确把握“提质、增效”的活动要求。二是要认真落实“三统一”管理要求,强化执行力量统一调配,通过执行信息数据监控,全面履行巡查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推动疑难复杂案件执行。

    (四)细化工作计划,确保责任到人。各执行攻坚组要结合活动要求的工作任务,对照本组案件情况,将工作任务细化,做到分工合作,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严明纪律、作风。各执行攻坚组在开展工作中,要严格要求,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确保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安全执行。

(六)搞好宣传联络,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措施,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事迹、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执行的舆论声势,扩大执行效果。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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