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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14:58:14


本院各部门: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提升我院执行质效,根据省高院、市中院的统一安排部署,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现将相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2日


内黄县人民法院

“执行办案百日竞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确保“三个90%和一个80%”核心指标不下滑,促进我院执行工作争先创优,以实际业绩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的通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的通知》精神和中院党组“三个提升”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一性两化”工作思路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落实“三统一”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和执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防止因通过评估造成工作滑坡,防止因人员回流影响队伍士气,保持我院执行工作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突出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和案件实际执结效果,通过执结一大批案件,取得当事人对我院执行工作持续努力、持续向好的认同。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解决案款管理不规范问题,推动2019年重点工作稳步开展,促使执行积案显著下降、执行存案明显减少、执行新案良性循环、执行质效稳步提升,防止“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完成以后,因工作懈怠而造成“执行难”出现反弹,确保我院执行工作稳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

三、时间安排

“执行办案百日竞赛”自2019年3月26日开始至2019年7月3日结束。集中攻坚办案时间为13周,共计91天(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以王海军院长为组长、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执行局各团队负责人、各人民法庭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办案百日竞赛”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导组、执行攻坚组、执行信访(宣传)组三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督导组

组长:姚建民,成员:冯姗姗、李傲娟等综合科人员,负责组织协调、起草方案、数据统计、制作通报等工作。

(二)执行攻坚组

成立6个执行攻坚组,负责案件执行工作

第一组:

组长:宋飞,成员:本团队人员。

第二组:

组长:刘军伟,副组长:郭卫峰,成员:本团队及城郊法庭执行人员。

第三组:

组长:常红波,副组长:张红波,成员:本团队及后河法庭执行人员。

第四组:

组长:都怀文,副组长:周现莉,成员:本团队及楚旺法庭执行人员。

第五组:

组长:张永杰,副组长:王志中,成员:本团队及井店法庭执行人员。

第六组:

组长:王红军,副组长:邵希军,成员:本团队及东庄法庭执行人员。

(三)执行信访(宣传)组

组长:宋琪,成员:陈明伟、马帅,负责信访案件的办理、督导,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编报、材料收集、宣传报道等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19年3月26日至31日,制定工作方案,摸清案件底数、建立台账。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集中攻坚。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7月1日至4日,各执行团队及人民法庭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注意发现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并于2019年7月1日向综合督导组上报活动总结,综合督导组应于2019年7月2日向市中院上报全院活动总结,并向市中院上报院里推荐的2-3名优秀干警和团队(组)。

六、工作任务

(一)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各办案单位要坚持新案办理和积案清理同步进行,要坚持多办案、办好案、办实案,切忌弄虚作假。具体要求:

1.首次执行案件集中攻坚阶段每周结案数:各执行攻坚组不少于5件。上半年首次执行案件结收比不能低于60%。

2.恢复执行案件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结案率不能低于65%。

3.清理超期执行积案。一是排查摸底,建立超执行期限案件台账,实行“登记备案、办结销号”管理制度;二是超过六个月不足十二个月的未结案件,办结率达到70%;三是超过十二个月的未结案件,办结率达到90%。

4.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和小标的额案件。一是重点执结农民工工资、扶(抚)养、医疗赔偿等涉弱势群体案件,办结率100%;二是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等小标的额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

5.办结一批涉党政机关、涉公职人员和强制腾房等“钉子案”“骨头案”。一是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和涉公职人员案件办结率达100%;二是强制腾房、久拖未决的执行难案大案要案办结率达到80%。

(二)规范终本案件结案。终本结案必须符合终本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在充分听取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后,依法依规范终本,确保终本合格率达到100%。要按照省法院的要求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2019年之前的终本案件全部归档,新结案件要及时归档。凡已终本案件需要恢复执行的,必须立恢字案号,并且更换承办人办理。

(三)规范终结案件结案。终结结案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凡是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撤回申请以及达成长期和解协议终结执行的,卷宗材料要有相关的申请和协议,同时要制作终结裁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四)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法院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落实“七个必须”,所有执行案款必须全部使用“一案一账号”;二是全市法院必须开设执行款专户或在案款专户中设置执行款科目并设立三级子账目,对执行款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对执行款进行归集管理,案号、款项、被执行人或交款人应当一一对应;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市中院将于4月中下旬开展的执行案款管理、发放情况专项检查。

(五)集中打击一批拒执犯罪

1.要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依法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充分运用微信曝光、“大头贴”、罚款、拘留、拒执罪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拒执行为的惩戒力度,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活动期间每周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开展情况要向中院综合督导组和包院领导上报。每周的集中执行由一名副院长带领2个执行攻坚组实施(具体安排见附表二)。

3.各执行攻坚组集中攻坚阶段拒执犯罪实际判处任务数为每组不少于1件。

4.活动期间各执行攻坚组上报打击拒执犯罪、信用惩戒典型案例各1个。

(六)全面推行调查令制度。要按照《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制作告知书,并于执行立案时送达申请执行人,以便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依法支持律师参与财产调查,构建申请执行人全程监督执行、律师广泛参与财产调查的长效机制。各办案单位要落实好并将相关材料报综合科。

(七)化解一批信访案件。一是将进京赴省和上级法院交办的信访案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办结率要达到100%;二是代表委员关注、中院执行信访接待登记交办的信访案件全部录入信访案件管理系统,办结率不低于80%。

(八)及时处置涉执舆情案件。按照“三同步”处理原则,及时妥善处置涉执舆情突发案件,做到“不反弹”“不炒作”,涉执舆情发生率,特别是网络舆情明显下降减少,确保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这次“执行办案百日竞赛”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办案竞赛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执行干警全身心的投入到此次活动中来,切实增强大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防止工作懈怠等现象的发生。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办案竞赛取得实效,院长靠前指挥,每周要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主管院领导、执行局长要身先士卒,时刻盯紧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要按照中院制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院在执行质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制定工作方案和结案计划。要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明确完成时限;要注重防止结案出现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的情况,要对比全国、全省平均质效指标,查找差距,制定科学可行的结案计划,确保执行质效明显提升。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强化“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的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措施,不仅要在传统媒体、主流媒体上下功夫,还要充分发挥自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扩大竞赛影响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深厚氛围。要注重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并及时上报中院执行局。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结案标准,坚决杜绝数据美容、虚假结案,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每周要对执行攻坚组每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每月要召开一次例会进行点评,凡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将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三次的约谈组长。


附件:1、执行办案百日竞赛任务及责任清单

2、执行办案百日竞赛集中执行安排表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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