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现将《内黄县人民法院关于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判后答疑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2日
内黄县人民法院
关于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判后答疑的有关规定
为增强法官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质量,降低我院生效案件申诉、申请再审率,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参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后答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改进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办案方式提高案件审查效率和化解率的实施意见》和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判后答疑有关问题的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不服我院生效裁判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经立案庭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申诉、申请再审材料,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统一交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判庭开展判后答疑和化解工作。
二、原审判庭接到立案庭转交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材料后,应在15日内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承办人通知申诉、再审申请人做判后答疑工作。原承办人不适宜做判后答疑,应由庭长进行判后答疑。原承办人、庭长在判后答疑时,应当针对申诉人、再审申请人的申诉、再审申请理由,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耐心细致地进行答疑,并详细制作答疑笔录,由申诉人、再审申请人签字确认。
三、原审判庭在判后答疑过程中,如发现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应在15日内报请院长,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然后将审批意见连同申诉、申请再审材料一并报送立案庭。
四、经判后答疑,申诉人、再审申请人表示服判息诉的,原承办人或庭长应要求申诉人、再审申请人书面撤回申诉、再审申请,在15日内连同答疑笔录、申请再审材料等一并送立案庭审查处理。
五、经判后答疑,申诉人、再审申请人仍不服判息诉,原承办人或庭长认为原判正确的,应写出判后答疑报告,在15日内连同答疑笔录、申请再审材料一并报送立案庭审查处理。判后答疑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诉人、再审申请人的申诉、再审申请理由;
2、针对申诉、再审申请理由的逐项答疑和分析意见;
3、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判后答疑报告应报请原审判庭主管院长审签。对于判后答疑不认真或者判后答疑报告不符合要求的,立案庭将退回原审判庭要求其重新答疑或补充答疑报告。
六、判后答疑结束后,立案庭应及时审查案件。
七、对各部门申诉、申请再审、判后答疑情况定期通报。通报对象具体到审判庭、合议庭和承办人。经判后答疑申诉人、再审申请人撤回申诉、再审申请的,或原审判庭发现错误后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进入再审的,不计入通报数据。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判后答疑通知单
2.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判后答疑流程流转表
附件1
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
判后答疑通知单
庭:
你庭法官 主审的 一案,已作出 判决(裁定)。现
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再审申请),根据本院《关于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判后答疑的有关规定》,该案应由你庭做判后答疑工作。望认真接待答疑并做好笔录,于15日内将答疑结果、笔录、报告及有关材料一并送立案庭。
内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二O一 年 月 日
附件2
内黄县人民法院
申诉(申请再审)判后答疑流程流转表
申诉人
(再审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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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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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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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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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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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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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申请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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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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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判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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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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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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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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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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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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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填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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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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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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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原审判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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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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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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